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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6 来源:郎溪先锋网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委组织部和非公工委通知要求,决定由县委组织部、县委非公工委统一组织实施,继续向全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派驻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全县共计划选派80名左右党建工作指导员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其中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不少于30%。人选主要从县直单位、乡镇(开发区)等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村(社区)干部中产生,包括中青年干部、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其中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从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及社会化工作者中择优选派。
  二、资格条件
  (一)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2.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3.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为企业、社会组织发展出谋划策,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4.有较为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到联系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指导开展党建工作;5.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6.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二)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2.熟悉和热爱党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3.有一定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4.身体健康;5.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选派:
  1.不符合党建工作指导员条件要求的人员;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黑涉恶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其他不适合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的人员。
  三、选派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郎溪县电子政务平台”和“郎溪先锋网”发布选派公告。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直接与县委非公工委办公室联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6日8:00至6月14日17:30(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政务中心县委组织部1213(县委非公工委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单位或个人可登录“郎溪县电子政务平台”或“郎溪先锋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郎溪县意向担任专(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于6月14日前将报名登记表报送至县委非公工委办公室。单位推荐报名的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自荐报名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测试。测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60分钟;试卷总分为100分,其中填空题30分、单选题30分、判断题20分、简答题20分,及格分为60分;测试内容主要出自《郎溪县派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附件2)和《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知识》(附件3);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卷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委非公工委统一组织。
  (四)资格确认。县委组织部和县委非公工委将综合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个人履历及日常掌握情况,择优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并颁布聘书和组织开展任前培训。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指导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由县委非公工委和相关党委(党组)在征求党建指导员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统筹安排。
  四、派驻期限
  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原则上6月底前派驻到位,任期3年。三年期满根据考核情况集中调整,经本人和单位同意,也可连续派驻。根据党建工作指导员作用发挥、本人意愿、身体状况等情况,经个人申请、派出单位同意、组织审批,可以进行适当调整。派出单位或日常管理单位认为党建工作指导员不适宜继续开展党建指导工作的,可以提出申请,经县委非公工委批准后进行调整。
  五、岗位补助
  在派驻期间,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原单位所有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按照季度考核结果发放岗位补助。季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专职每月补助900元,兼职每月补助400元;称职等次的,专职每月补助780元,兼职每月补助280元;基本称职等次的,专职每月补助500元,兼职每月补助200元;不称职等次的,专兼职皆不予以补助。岗位补助每季度发放一次,发放工作由县委非公工委办公室具体负责。
  六、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及时开展动员部署,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踊跃报名,同时对本单位人员进行认真摸排,做好择优推荐。
  2.各乡镇(开发区)、县委非公工委各成员单位以及各行业主管单位应带头做好宣传、动员、推荐工作,报名和参加测试人数不得少于《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数额分配表》中的数额。
  3.欢迎全县各单位符合条件的意向人士积极报名。

  联系人:刘鹏,联系电话:7033056,电子邮箱:lxxzzk@163.com

   附件1.郎溪县意向担任专(兼)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郎溪县派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doc

  附件3.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知识.doc

  附件4.第四批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数额分配表.docx

 

中共郎溪县委组织部    中共郎溪县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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